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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烟设施的设置 

发布时间:2024/02/13

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要求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防烟设施:

1.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

2.采用自然排烟措施的防烟楼梯间,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

3.封闭避难层(间)

设在高层建筑内的汽车停车库、其排烟设计应符合《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2014)的规定。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设置防烟、排烟设施。对于地下房间、无窗房间或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间,以及超过20m且无自然排烟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40m的疏散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其他普通工业与民用建筑从规范角度,尚未做出强制性的规定,但一些公共建筑和建筑设计必须遵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的规定。

一部分厂房内也应根据需要设计防排烟设施。

摘自:通风工程

王汉青   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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