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废城市丨沈阳市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犯罪 筑牢生态环境安全防线】
发布时间:2023/06/13
沈阳市公安局坚持问题导向,秉承“防风险、护稳定、保民生、促发展”的工作理念,坚决落实“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指示精神,积极融入“大环保工作格局”,在建立更加牢固的生态环境安全屏障中主动作为,严厉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为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维护良好生态宜居环境,沈阳环保公安一直在不断探索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理念,坚持“开局即是决战”的理念,以“打”开路,以“打”保稳,组织全市公安机关环保部门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开展“蓝天、碧水、净土”暨“昆仑2023”4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蓝天、碧水、净土”暨“昆仑2023”4号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公安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各分、县(市)局为成员单位,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贯彻落实。同时,市局环保分局作为牵头警种,依托“周汇报、月总结、季考核”,定期听取全市环保战线打击环境犯罪工作情况报告,根据环境犯罪线索和工作重点,指导案件查处,狠抓打击进度,确保污染环境案件打击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查处跟进到位、措施细化到位,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序推进。
截至目前,沈阳环保公安先后组织破获各类污染环境刑事案件48起,刑事立案率为100%,对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有效维护了生态环境安全与稳定。
沈阳环保公安将持续推进我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力争多破案、破大案,强化打击力度,确保完成“无废城市”建设指标——“危险废物环境污染立案率100%”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