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监管培训
发布时间:2024/04/03
3月29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监管培训会,15个区、县(市)管理部门人员、37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70家重点产废单位相关负责人等260余人参加了培训。
会上,辽宁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危废部部长许丹对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监管的通知》中对危险废物收集、转移、处置等全过程信息化的要求逐条进行解读。东软集团相关负责人就辽宁省固体废物智能监管信息平台操作和相关工作细节要求进行讲解,并与参会企业充分交流,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答疑。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就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监管工作提出相关要求:
一是强化节点意识,相关企业要严格按照沈阳市方案要求,在4月30日前完成“一厂一策”升级改造方案制定,在9月30日和12月30日两个时间节点前,对应完成信息化升级改造任务。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相关企业要认真学习省、市方案精神,履行产废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要求推进信息化升级改造。相关生态环境分局要对企业升级改造过程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按时完成。
三是强化服务意识,市、区两级管理部门及东软集团要对企业升级改造提供全过程帮扶指导和技术支持,必要时对企业进行点对点的服务,全力帮助企业做好“一厂一策”的方案制定并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