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强化生态环境司法协作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与司法领域交流合作,探讨研究如何通过司法手段更加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近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与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了生态环境保护司法交流会。浑南区人民法院专职委员马桂茹、综合审判庭庭长于棣、综合审判庭法官王珊珊,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浑南生态环境分局代表出席座谈会。
座谈会上,浑南区人民法院专职委员马桂茹表示,浑南区人民法院一直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成立了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组建了专业审判团队,建立了环境资源案件执行绿色通道及相关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了环境资源案件信息化机制,与生态环境部门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审理环境污染案件、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下一步,浑南区人民法院与生态环境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履行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职责,一如既往发挥各自优势,全面加强交流合作,相互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共同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水平和能力,为建设美丽沈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研讨中,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和浑南生态环境分局的代表也分别介绍了各自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情况,并就如何加强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提高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与会代表还就如何加强双方的信息共享、环境资源案件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大家一致认为,双方应加强信息共享,建立更加高效的信息交流机制。包括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探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最新动态和趋势,以及分享各自在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和遇到的问题。通过加强信息交流,双方可以更好地了解彼此的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协作效率。特别是在当前互联网、融媒体时代,要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等渠道,普及环保知识,传播绿色发展理念,引导公众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形成人人关心、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浑南区人民法院和生态环境部门将进一步细化达成的共识和建议,不断加强彼此之间的协作,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积极探索环境司法紧密协作的新路子,为推进沈阳市生态文明建设、保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