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技术
发布时间:2023/11/16
根据回收的经典定义,回收是指从废物中分离出来的有用物质,经过物理或机械加工成为再利用的物品。按照这个定义,人们把挥发性有机物从混合废气中分离出来,利用物理方法进行加工,得到有用的纯净物质而重新加以利用,这是人们对挥发性有机物处理的工艺路线。
处理挥发性有机物有回收和消除两类方法,而首先应该提倡回收法,只有对于那些不可回收,浓度太低或采用回收法在经济上不合算的挥发性有机物才采取消除法。
判断挥发性有机物有无回收价值主要是从经济上去考虑,当回收品的价值超过该物质消除时的消耗时,则应优先考虑回收法,以实现资源的再利用。
在环保部发布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明确提出:“在工业生产过程中鼓励VOCs的回收利用,并优先鼓励在生产系统内回用;对于含高浓度VOCs废气,宜优先采用吸附回收、冷凝回收技术进行回收利用,并辅助以其他治理技术实现达标排放;对于含中等浓度VOCs的废气,可采用吸附技术回收有机溶剂,或采用催化燃烧和热力焚烧技术净化后达标排放;对于含低浓度VOCs的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吸收技术、等离子体技术或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
摘自: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工程
李守信 主编 苏建华 马德刚 副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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