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90241118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产品中心
成功案例
行业动态
厂区展示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行业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行业动态

四剑合璧 守护绿水青山 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再谱新篇章 

发布时间:2023/08/18

近年来,辽宁省生态环境部门与公检法部门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组织开展一系列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效。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当天,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开展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暨8.15“全国生态日”主题活动。


此次会议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全国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的重要措施;是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重要载体;通过此次会议,公检法环四部门进一步夯实了合作基础。


会议由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金起龙主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贾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于凯、省公安厅一级警务专员周良佺出席会议。


0818-1.jpg


会议通报了全省近三年以来“两打”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取得成效,重点研究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详细研讨了司法解释中的内容变化,商定了下步工作方向。参会人员交流讨论了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案件办理中遇到的问题及如何进行解决的意见建议。


会议认为,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是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维护市场公平秩序,防止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发生的关键一招,做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就是打击恶意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高压震慑。只有部门间,市域、省域间强化协同作战,才能实现“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才能通过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美丽辽宁提供有力的执法、司法保障。


会议指出,当前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工作已被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四部门要继续强化案件联动,聚焦案件办理,突出“早”、“严”、“实”。特别是生态环境部门要主动作为,全力争取地区公检法等部门的支持、理解和帮助;要进一步在精准执法、规范执法上再下功夫;积极配合公安、检察机关、法院协同做好涉案物品现场处置、污染物性质认定等工作,在样品采集、环境监测、检验鉴定等方面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共同将调查取证工作做细、做实,防止证据灭失,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高效衔接。


会议强调,四部门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通力合作,加密日常“联席”、深化专案联动,要对重点难点案件开展联合督办,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法院依法开展案件审理,检察机关严把法律适用关,公安机关高效缜密开展刑事侦查,生态环境部门提供专业支持,实现一体化运作,共同破案攻坚,确保重点领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效率显著提升。要在加大典型案例发布力度,震慑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普法培训、“送法入企”活动,指导企业强化守法意识;坚持执法服务并重,秉持刚柔并济、审慎罚款的执法理念,开展“有温度”执法;对行动中发现的行业共性问题,坚持标本兼治,解决行业顽疾,以专项行动促企业守法和行业提升。


0818-2.jpg


会议最后,省生态环境厅、省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四部门举行了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暨8.15“全国生态日”主题行动现场启动仪式。


0818-3.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