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LDAR的原则
发布时间:2023/08/07
LDAR为一个系统性工作,最佳实现方式应由三方(排污企业、检测公司、环保部门)共同协作,组成一个完整的LDAR管理体系。
1.企业执行“点”的原则
企业以每日或短周期的时间间隔,按布点方式分配责任区域,建立泄露查找小组开展自主巡检的LDAR工作,以传统方法检查“跑、冒、第、漏”或是便携式仪器检漏。
2.检测公司执行“线”原则
检测公司以每季度或每半年的间隔,定期为企业巡检后的结果做一次体检,严格按照QA/QC的质量控制要求,确保数据真实性。检测结果作为排污费的依据,并协助企业申报排污量。
3.环保部门最后执行“面”的原则
环保部门针对企业和检测公司进行抽查,进行不定期的稽查审核。其主要职责包含:
1)制定管理办法与技术规程
2)建立网络申报平台
3)对企业与检测公司不定期抽查,监督仪器准确性,检查上报数据真实性,督促泄漏点的修复
4)使用红外线摄像仪与便携气体分析仪抽检是否有违规情况
摘自: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工程
李守信 主编 苏建华 马德刚 副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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