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厅举办一期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业务培训
发布时间:2023/06/26
为有效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结合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重点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执法检查行为,6月20日,省生态环境厅以视频会议形式举办了一期面向一线执法人员开展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业务培训。省市县三级环境监测管理和环境执法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共200余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围绕“学知识,提升业务能力”的主题,邀请省监测中心2名专家从环境监测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环境监测质量控制管理要求、环境监测机构实验室和现场监测仪器监督检查要点等三方面进行授课,并要求全省环境监测管理和环境执法工作人员要增强业务学习的主动性,努力做到学有所获,不断积累监督检查实战工作经验,环境监测管理和环境执法部门要加强部门合作,形成监管合力,不断强化环境监测机构监管,严肃查处监测数据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环境监测机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客观。
此次业务培训既是一次参训人员业务充电,又是一次年度阶段性工作推进会,对规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下一步,全省各级环境监测管理和环境执法部门将不断加强业务能力学习,练好练强生态环境保护“左右手”,进一步强化环境监测机构监管,不断提升全省生态环境监管效能,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