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北生态环境分局组织举行2024年度生态环境执法领域营商环境监督员见面会暨受聘仪式
为落实《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营商环境社会工作制度》相关要求,7月17日,沈北生态环境分局组织举行了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见面会暨受聘仪式。
此次会议是进一步落实沈阳市生态环境局优化营商环境精神,全面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以“小切口”推动解决“大问题”,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的营商环境建设意识,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建设良好的营商环境,坚决做到“两个环境一起抓,两个环境同样过硬”的重要举措。
会上,为受邀的16名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现场颁发了聘书,大家进行逐一发言,纷纷表示今后将主动担当作为,结合各自擅长行业领域,积极为本态环境行政执法领域的营商环境工作建言献策,把营商环境监督员职责落到实处。
沈北生态环境分局对在座的监督员提出了几点意见和希望: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希望各位切实发挥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的作用,进一步有效发现和推动解决营商环境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促进依法依规履职,保障护航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推动我区域营商环境持续向好。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履行好营商环境监督员职责,把开展监督与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利用自身社会环境优势,向社会公众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和法律法规,激发社会公众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热情,当好“宣传员”;本着对我们沈北新区生态环境发展、对群众负责的态度,认真查找问题、反映诉求,勇于“揭短”“挑刺”,当好“监督员”;把反映社情民意作为工作的切入点,在企业和我们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之间搭建畅通民意表达的绿色通道。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坚持通力协作,真正当好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信息员”。
最后,沈北生态环境分局表示,将会通过主动扎实有效的统筹协调、服务保障、监督落实,集中一切我们可以集中的力量,为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搭建起良好监督平台。共同推进沈北新区生态环境事业再上新台阶,为我市生态环境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